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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

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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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伦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对心理学研究伦理的管理,使心理学研究在符合伦理规范的前提下持续发展,保证涉及人类或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中对生命的尊重和相关权益的保护,在2024年4月18日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成立后,成立了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伦理审查小组,隶属于清华大学科技伦理人文社会与工程委员会。宗旨是保护研究中的受试对象的安全、权利和福祉,促进清华大学心理学研究在符合伦理原则的前提下蓬勃发展。伦理委员会参照国际上通行的伦理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心理学研究的现状与趋势,对清华大学心理学有关项目的研究人员在涉及人体或实验动物的研究伦理和程序性问题上进行指导并给予帮助,使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国际组织颁布的指导规程。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宛小昂,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教授

王非,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副教授

张一思,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副教授

二、伦理审查概况

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伦理审查小组隶属于清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人文社会与工程委员会

1、伦理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伦理申请审查会议

2、申请时间:每月末最后一周提交,月初进行审核流程

3、申请要求:

伦理申请内容应为心理学相关研究,建议伦理申请尽可能覆盖相对较大的研究范围;

申请者一般为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教师或者学生;

三、伦理审查申请流程

研究构思 → 伦理自查→ 准备材料 →提交系统

→ 伦理小组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 系伦理小组审查→修改/通过

→获取批文→开始研究

→重大变更申请→修改/通过

→研究结束

申请路径及相关政策:

学校信息门户(新版)-应用导航-科研-科研系统-伦理审查-人文社会与工程伦理审查-在线办理

http://kyxxglxt.tsinghua.edu.cn/userAction!do_switchGroup.action?switchGroupId=2&ck=ENXZCMQIOGBV17TUZWDAPIHCTVA1GOL6

四、伦理申请表和联系方式

学生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 :62795120(李老师)

邮箱:li-yang@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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